大学生创业失败,政府代偿10万是个饼!创业需注意5个劳动法问题
作者:子非鱼
最近看到一个新闻,有媒体报道“浙江大学生如果创业失败,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”。
此新闻出来后引发热议,浙江省人社厅答复,因创业失败还不起贷款,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,贷款10万元以下的,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;贷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%。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,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,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。
想占政府便宜,没有那么容易。按官方的解读,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,代偿后原则上是要追偿的,只不过是政府下面的担保基金代你还了。然后债权由银行转移到了担保基金,担保基金要创业失败的大学生还的。真是还不起的,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。
这里可以解读几个意思
1、10万元贷款,对一般的家庭并不是很高的支出,搬个砖辛苦一两年也能还上,亲朋好友东拼西凑也可以还。能创业的,一般也不会是那种家里一清二白的。
2、追偿,也就是说会起诉,会上征信。信誉有多重要,不用展开了。人无信而不立,没有信誉,贷不了款,买不了房,借不了钱,没人敢打交道,为了10万元值吗?
3、真要是赤贫了,重病,意外伤害,或者什么的,毕竟也是少数。政府也就当做慈善了,不做慈善也不行,因为你真的还不起了。
对于大学生毕业就创业,提个醒:创业是很容易的,失败也是很容易的。曾和老家小区门口卖水果店的小老板聊过,难。比如,客户在那里?客户愿意买吗?水电房租,每个月是要固定支出的。进货在那里是最便宜的呢?物流呢?进货也要成本,砸一堆货在那里,如果水果卖不出去烂了,那都是钱。等等。投个二三十万,也就是冒个泡,还要搭上自己没日没夜的干。三十万,月息一分,一年三万六。自己一个全职工人,加班严重超时,算一万一个月。这就是15.6万,一年利润有这么高吗?
有创业想法当然好,创业成功了,就是老板了。
提醒各位老板的是,要注意劳动法的成本。
先讲一个我办的案子。某二本子女大学生,毕业后可能是想做大工人,贷款创业在万达租了个小门面,注册了个个体工商户,然后请没有找到工作的闺蜜来帮忙,按市场价发工资,自己既做老板也做打工人。几个月后,闺蜜晚上下班回家路上,被超速的货车撞死。这下完蛋了!
闺蜜的父母咨询了律师,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亡,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亡赔偿兼得。
谈补偿,女大学生说,赔不起啊,要不给个10万?
闺蜜父母,不行不行,80多万。闺蜜的父母坚决不同意,谈崩了。
于是就从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到一审和二审。再从工伤认定的一审和二审,最后又走到了仲裁工亡待遇。确认劳动关系是我办的,仲裁工亡待遇再一审和二审也是我办的。打了两三年,待遇没有少。一个创业少女,就这样背负了近百万的债务。
劳动合同用工的威力有多大,上个图
对于小微企业来说,刚毕业的学生尤其需要注意,千万不要以为用工的成本只是工资!
看的见的成本是工资,还有社保(目前社保合规的企业并不太多,如未缴、欠缴、缴费年限不够、缴费基数不足),还有公积金,工会会费、残保金。
看不见的成本,注意了吗?
举个例来说,假如张三的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发放,用这个员工成本要多少?
你以为工资是1800元(注意,4月最低工资上调为2100元),实际上还包括社保1002元一个月,没算公积金、工会会费和残保金,每个月必须直接支付的成本是2802元。
实际上用工会不会是这么多呢?远不止的,你以为上班时间是250天吗?来个事假,来个病假。你以为合同到期就结束了吗,不续签要给经济补偿。如果遇到个工伤,没有参保,你单位分分钟就得关门大吉了。
除此之外,结合这些年办的案例,还有一堆诉讼,常见的有
1、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。小微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,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很正常的,用工时可能没什么,用工结束后,二倍工资的差额就来了。如果说前些年用工主要是60、70后的话,如今的90后、00后多少懂点劳动法,不懂看看公众号、抖音,铺天盖地的劳动法宣传。小微企业,很少会找个专业的HR
2、加班工资。一周上6天班?每天工作9小时?这些都是加班隐患,尤其是驻商场的、餐饮的,休息日工作是常态。如果不合理安排用工时间,加班费是少不了的。还有,合理优化加班的方法很多,比如申请综合计算工时,老板不一定懂啊。
3、年休假。还有年休假?这是什么鬼,有的老板可能人性化放点事假,放点其他假,对于年休假是没有什么概念的。
4、违法解除多。我是老板,想用谁就用谁?错的离谱,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的解除权限制的非常严格,除了协商外,解除必须法定。小微单位,有好多没有规章制度。比如,你说这个人不行,不要了,行不行。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,要走不胜任解除流程,要有绩效,要有考核,要有调岗或培训。
5、经济补偿。对照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,但凡有不提供劳动条件、未依法缴纳社保、拖欠工资的,员工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。
创业很美好,风险也得考虑。
学法律的人很难发展,老是想着风险,所以活该打工。
分工不同,有的做销售员,有的做科学家,有的做法律人,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
温馨提示
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,需读者经常留言或点“在看”“点赞”,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送!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,请将子非鱼说劳动法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“在看”“点赞”,谢谢大家。
相关阅读
最新版:最高法公报关于工伤的裁判观点汇总(2004-2022)
最新规定:超龄人员不得参加工伤保险,发生工伤由单位负责(2022年2月16日执行)
广告合作请添加微信:lawrence7155